外资设立商贸型企业
外资设立商贸型企业
概述
随着《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实施,取消了原来对外商投资者的地域限制,经营范围也得以扩大,注册资本也大大降低。在《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下经营方式灵活,既可以合资、合作、独资方式设立,也可以授予他人以特许经营方式开设店铺,还可以同时从事一种或几种销售业务,更重要的是,一旦获得批准,即自动拥有进出口权,因此受到海外投资者的青睐。
设立类型
商业批发
商业零售
商业拍卖
商业音像制品分销
商业图书、报纸、期刊分销
商业汽车品牌销售
所需文件
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境外银行资信证明
法定代表人、董事和经理的身份证明
监事的身份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
店铺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文件(限商业零售类企业)
进出口商品目录
市场可行性研究报告
前置审批文件或证明 (涉及行政许可类经营范围)
流程及时间
公司查名 5个工作日
办理外资批准证书 15个工作日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10个工作日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个工作日
办理税务登记证 10个工作日
办理外汇登记证 5个工作日
银行开立账户 15个工作日
进出口权办理 2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