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易注销流程和所需材料清单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逐步推进,很多人都有了创业和成立公司的打算,但是受制于一些现实问题,公司没有经营下去或者业务终止,需要注销公司,正常的公司注销流程非常的困难,但是一些未税务核定或者税务零申报(无经营,无违规)的企业,可以尝试走建议注销,比较简单。
一、上海企业简易注销流程
1.首先,在电脑上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直接在百度里搜索即可)。
2.然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3.其次,在打开的页面里,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
4.在接下来的页面里,如果是按照一般登记程序设立的企业,可选择工商联络员登录。
5.如果是按照全程电子化流程设立并领取了电子营业执照,可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6.登录后,需要根据提示内容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示公告(取代了传统的登报公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需要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如是自然人,需本人亲笔签字,不可代签)。在公告后,公示系统会显示到当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办理的时间段(不可提前,更不可延后)。
7.在公告满45天后,企业可携带《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表格可从国家工商总局网站上面下载)、《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必须是上传公告的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当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登记机关会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二、适用于简易注销的情况
首先,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其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三、注意事项
·在进行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期内,如有个人、单位、监管部门提出异议,登记机关便可驳回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简易注销虽然简单方便,但却更为严格。不管因为任何原因(比如被提出异议、公告期满后的一个月内未到登记机关申请等)被登记机关驳回,便不可在进行简易注销。如任要进行注销,只能按照一般注销程序进行。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您所经营的企业需要进行简易注销处理,就要多关注这方面的内容了。提前了解注销流程,可以为自己节省很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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