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设立上海代表处及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区别
序号 | 比较项目 | 代表处 | 中外合资企业 | 外商独资企业 |
⑴ | 开办要求: | 无注册资金要求 投资方成立需2年以上 国外公司。 国外公司作为投资人:需提供 | 最低注册资金无限制
投资方成立时间不限 国外公司或者国外个人都可以作为投资人。 | 最低注册资金无限制
投资方成立时间不限 国外公司或者国外个人都可以作为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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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 出资方式 |
无须出资 | 在认缴期限内完成出资
| 在认缴期限内完成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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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 股东: | 外国企业 | 外国企业或者外国自然人(包含:港澳台) 中方企业或自然人
| 外国企业或者外商自然人(包含:港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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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 税收: | 增值税:收入*3% 所得税:换算收入*15%*25% 换算收入=经费支出/0.8 | 所得税:利润总额*25% 符合中小微企业,享受优惠税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3%(进项税和销项税可以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3%(进项税和销项税不可以抵扣,不可以享受出口退税) 部分小额地方税没有具体列出
| 所得税:利润总额*25% 符合中小微企业,享受优惠税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3%(进项税和销项税可以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3% (进项税和销项税不可以抵扣,不可以享受出口退税) 部分小额地方税没有具体列出 |
⑸ | 注册场地: | 商务地址(非住房)/虚拟地址 注:上海昶盾可以提供实体的办公地址以及虚拟办公地址服务
| 商务地址/虚拟注册 | 商务地址/虚拟注册 注:上海昶盾可以提供实体的办公地址以及虚拟办公地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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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 营业项目: | “无” 只能从事与隶属公司的业务联络 银行,律所,航空公司代表处除外 | 外商投资企业非负面清单经营范围 特殊行业和产品需要办理特殊的资质审批
| 外商投资企业非负面清单经营范围 特殊行业和产品需要办理特殊的资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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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 地方税收优惠: | 无 | 企业所得税:30--50% 企业增值税:30--50% 上述比例为地方税收收入所得 注:具体与上海昶盾联系
| 企业所得税:30--50% 企业增值税:30--50% 上述比例为地方税收收入所得 |
⑻ | 换证年限: | 营业执照:使用年限20-30年(常规) 可长期(不约定期限) | 营业执照:使用年限20-30年(常规) 可长期(不约定期限) | 营业执照:使用年限20-30年(常规) 可长期(不约定期限) |
⑼ | 公司性质: | 分支机构 | 中外合资有限公司 再投资企业性质属于: 内资企业 | 外商独资有限公司 再投资企业性质属于: 内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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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 性质: | 外商代表处只能在中国境内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进行外国企业的业务范围内的联络、产品推广、技术交流等业务活动。 | 可以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 可以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注:外商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非负面清单内即可 |
⑾ | 成立时间: | 15天可以完成全部项目 | 20天可完成全部项目
| 20天可完成全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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⑿ | 办理流程 | 请与上海昶盾专业顾问咨询沟通,获取专业流程和材料清单 | ||
24H电话联系 18221346708 赵经理 (专业咨询,答疑解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