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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吗?

日期:2021/06/08   点击:   属于:合伙企业筹划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申报期,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也是企业,但是和常规的有限公司又有所区别,那么这两种企业是不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呢?下面上海昶盾的专家老师就为大家做如下的解答:

  个人独资企业

  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缴纳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2)《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任何关于企业相关问题,可以随时致电上海昶盾的专家老师进行咨询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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